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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0769-2009 牙科用磷酸酸蚀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牙科用磷酸酸蚀剂的性能、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牙科用磷酸酸蚀剂。牙科用磷酸酸蚀剂是在牙齿充填修复、正畸托槽粘固及防龋材料使用前,对牙齿表面进行酸蚀处理的材料。 要求 外观 酸蚀剂应具有明显的颜色,质地均匀,无杂质。 热稳定性 产品在(50±1)°C条件下放置24h,不能有颜色变化及分层、外溢现象。 磷酸含量 磷酸含量与生产厂标示值偏差不超过2%(质量分数)。 取样 从同一批中抽取的样品应足以满足完成上述所有试验所需量。 试验方法 磷酸含量 磷酸含量测定 步骤 称取5g样品(精确至0.0001g)放于烧杯中,用50ml水稀释,搅拌均匀。将pH电极放到待测的溶液中,用1.0mol/L NaOH标准溶液滴定,待被测样品溶液的pH达到9.2时,记录所消耗的NaOH的体积。 计算X 一一磷酸的质量百分含量,%; W一一样品质量,g;T1一一滴定用NaOH标准溶液的体积,ml;N 一一滴定用NaOH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49.0一一磷酸的摩尔质量[M(1/2H3PO4)],g/mol。 结果判定 若2次试验结果与生产厂标示值偏差不超过2%(质量分数),则被试样品符合3.3的要求。 若2次试验结果中有1次与厂家标示值偏是超过2%(质量分数),则应重复试验。重复试验中2次试验结果均与厂家标示值偏差不超过2%(质量分数),则被试样品符合3.3的要求。否则不符合3.3的要求。 京都电子KEM 电位滴定仪AT-710Bhttp://www.kyoto-kem.net.cn/Product-detail?product_id=196&brd=1&product_category=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