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88-2008 焦化产品水分测定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产品水分测定的原理、试样的采取、试剂、仪器、试验步骤、结果计算、报告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
 【方法一  蒸馏法】
 原理
 一定量的试样与无水溶剂混合,进行蒸馏测定其水分含量,并以质量分数表示。
【方法二  恒重法】
 原理
 在105°C~110°C的温度下,试样中的游离水与结晶水同时失去。根据试样所含的结晶水,换算游离水的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
 【方法三  卡尔·费休法】
 原理
 在含有吡啶、甲醇等有机溶剂中,试样中的水与卡尔·费休试剂发生如下反应:
       H2O+I2+SO2+3C5H5N→2C5H5N·HI+C5H5N·SO3
       C5H5N·SO3+CH3OH→C5H5N·HSO4CH3
 根据此反应原理,利用双铂电极作指示电极,一边检测其极化电位,一边控制滴定速度直到发现滴定终点。根据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量,计算试样水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
 【仪器】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检测电极(双铂电极)。
 电磁搅拌器。
 微量进样器。
 实验室一般仪器。
【实验仪器制备,推荐使用】
京都电子KEM 容量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MKV-710S

 【试验步骤】
 水值的测定
 向滴定瓶内注入适量无水甲醇,使搅拌时铂电极恰好浸没于液面下,打开电磁搅拌器,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
 用微量进样器将0.005g~0.02g蒸馏水加到滴定瓶中,并对进样前后进祥器的质量进行称量(称准至0.0001g),记录数据。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同时记录消耗卡尔·费休试剂的毫升数,或按照仪器提示,输入数值,仪器可自动输出卡尔·费休试剂水的滴定度。
 卡尔·费休试剂对水的滴定度(F ),mg/mL,按式(3)计算:

 式中:
m 一一所加水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
V  一一消耗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重复步骤,取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卡尔·费休试剂水的滴定度。
 卡尔·费休试剂对水的滴定度的重复性: 不大于0.2000mg/mL。
【空白试验】
试样分析
 减量法
 称取适量试样加入经过"水值的测定"处理过的滴定瓶中,试样的加入量参考表2,试样称准至0.0001g,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并记录消耗卡尔·费休试剂的毫升数。
当需进行空白试验时,测定并记录加入试样过程中瓶塞打开的时间。
 体积法
 用移液管移取适量体积的试样加入到经过"水值的测定"处理过的滴定瓶中,试样的加入量参考表2,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并记录消耗卡尔·费休试剂的毫升数。
当需进行空白试验时,测定并记录加入试样过程中瓶塞打开的时间。试样的质量按式(4)计算:

 式中:
m 一一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一一在试样采集时的温度下测得的密度,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3);
Vm一一试样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空白试验】
 当仪器、环境等变化影响试样测定时,需进行空白试验。试验时不加试样,按"试样分析"步骤进行, 瓶塞打开时间为"试样分析"试样测定步骤中加入试样时瓶塞打开的时间。

 【结果计算】
 试样水分质量分数(X3)%按式(5)或式(6)计算。
 不进行空白试验时:

 式中:
F 一一卡尔·费休试剂对水的滴定度,单位为毫克/毫升(mg/mL);
V 一一试样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一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进行空白试验时:

 式中:
 F 一一卡尔·费休试剂对水的滴定度,单位为毫克/毫升(mg/mL);
V 一一试样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B 一一空白试验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 一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若仪器设定为自动输出结果,则直接从仪器上记录最终分析结果。
 结果报告
 报告水分含量,精确到0.01%。取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精密度
 重复性r : 不大于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