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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563-2014 护肤精油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护肤精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精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用于皮肤护理的精油产品;不适用于婴幼儿产品。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植物精油以植物为原料,通过水蒸气蒸馏法、干馏法、挤压法、冷浸法或溶剂萃取法提取的精油。基础油以精制的非挥发性植物油脂、矿油、抗氧化剂为原料制成,也称基底油。基础油一般性质温和,作为稀释精油的媒介。种类分为:橄榄油、霍霍巴油、甜杏仁油、小麦胚芽油、葡萄籽油、红景天油、鳄梨油等。护肤精油以植物精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用于皮肤护理的精油产品。按照用途或配方的不同分为:单方护肤精油和复方护肤精油。单方护肤精油是以从某一种植物或植物某一部分提取的植物精油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护肤精油。通常以该植物名称或植物部位名称命名,具有特定的功效及个性特点,一般不可以直接使用,需要用基础油调配、稀释后方可使用(有的产品已经调配了基础油,可以直接使用)。复方护肤精油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用途和特点由多种(两种及两种以上)植物精油和基础油调配而成,可直接使用的护肤精油。要求使用的原料和基础油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基础油应符合 QB/T 4079 的规定。单方护肤精油的感官及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调配了基础油的单方护肤精油、复方护肤精油的感官及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试验方法理化指标相对密度按 GB/T 13531.4 的方法检验。GB/T 13531.4-2013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折光指数按 GB/T 14454.4 的方法检验。GB/T 14454.4-2008 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京都电子KEM 数字式密度仪 DA-640http://www.kyoto-kem.net.cn/Product-detail?product_id=181&brd=1&product_category=6京都电子KEM 全自动折光仪 RA-600http://www.kyoto-kem.net.cn/Product-detail?product_id=265&brd=1&product_category=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