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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RH 046-2022 化妆品用原料 黄花蒿(青蒿)提取物(水/醇提) - 检验相对密度
来源: | 来源:KEM China | 发布时间 :2026-05-13 | 62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黄花蒿提取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由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干燥地上部分,以水或乙醇或二者按适当比例配制的混合液体为溶剂,经提取、分离、浓缩、除杂、灭菌等工艺制得的提取物。



范围、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黄花蒿提取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由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干燥地上部分,以水或乙醇或二者按适当比例配制的混合液体为溶剂,经提取、分离、浓缩、除杂、灭菌等工艺制得的提取物。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黄花蒿  Artemisia annua L.
为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干燥地上部分。
黄花蒿提取物  Artemisia annua extract
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干燥地上部分,以水或乙醇或二者按适当比例配制的混合液体为溶剂,经提取、分离、浓缩、除杂、灭菌等工艺制得的提取物,其标志性成分为猫眼草酚D(CAS:14965-20-9)、蔓荆子黄素(CAS:479-91-4)。《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收录曾用名为青蒿提取物。

要求
原材料要求所用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化妆品包装要求的规定。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黄花蒿提取物的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jpg

其他污染物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
净含量
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相对密度
按 GB/T 13531.4 进行。
GB/T 13531.4-2013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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