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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053-2018 绿色食品 味精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味精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味精。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谷氨酸钠(味精) monosodium L-glutamate 以碳水化合物(如淀粉、玉米、糖蜜等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发酵、提取、中和、结晶、分离、干燥而制成的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状调味品。 加盐味精 salted monosodium L-glutamate 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混合物。 增鲜昧精 special delicious monosodium L-glutamate 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GMP)、5'-肌苷酸二钠(IMP)或呈味核苷酸二钠(GMP+IMP)J等增味剂的混合物。 产品分类 按加入成分分为三类。 味精 加盐味精 增鲜味精 要求 原料要求 生产谷氨酸钠所用的主要发酵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辅料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 NY/T 1040 的要求。 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97 的要求。 5'-乌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0 的要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要求。 半成品L-谷氨酸应符合 GBjT 8967-2007 附录A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生产过程 产品的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控制还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要求。 理化指标 味精 应符合表2的要求。 加盐味精 应符合表3的要求。 增鲜味精 应符合表4的要求。 检验方法 谷氨酸钠含量,% GB5009.43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AT-710Shttp://www.kyoto-kem.net.cn/Product-detail?product_id=206&brd=1&product_category=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