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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711-2009 绿色食品 辣椒制品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辣椒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抽样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辣椒制品,不适用于辣椒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干辣椒制品 dry chilli 鲜辣椒经干燥失水后经过机械加工或在加工过程中分别加入辅料,经烘焙或炒制等工艺获得的各种形状的辣椒制品。 油辣椒 fried chilli saure 可供佐餐或复合调味的熟制食用油和辣椒的混合体。 发酵辣椒制品 product of fremented capsicum 以鲜辣椒或干辣椒为主要原料,可加或不加辅料,经破碎、发酵等特定工艺加工而制成的酱状或碎状产品。 其他辣椒制品 other product of capsicum 以鲜辣椒或干辣椒为主要原料,经破碎或不破碎、非发酵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产品。 【要求】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食用盐辅料应符合 NY/T 1040 的规定,香辛料辅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辣椒制品所用加工原料应符合相应绿色食品标准或满足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表3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检验 总酸 按 GB/T 12456 规定执行。按 GB/T 12456 规定的方法进行。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被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代替。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氨基酸态氮】 按 GB/T 5009.54 规定执行。 本标准的"氨基酸态氮"部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代替。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卫生检验】 酸价、过氧化值 按 GB/T 5009.37 规定执行。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酸价"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代替。
【相关链接】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本标准中"过氧化值"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实验仪器制备,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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