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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710-2020 绿色食品 水产调味品【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水产调味品 Aquatic flavourin以鱼、虾、蟹和贝类等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品,如鱼露、虾酱、虾油和蚝油等。蚝油 oyster sauce利用牡蛎蒸、煮后的汁液进行浓缩或直接用牡蛎肉酶解, 再加入食糖、食盐、淀粉或者改性淀粉等原料,辅以其他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调味品。鱼露 fishgrary以鱼为原料,在较高的盐分下经酶解制成的鲜味液体调味品。虾酱 salted shrimp paste小型虾类经腌制、发酵制成的糊状食品。虾油 shrimp sauce小型虾类发酵液体的浓缩液或虾酱上层的澄清液。海鲜粉调味料 seafood flavouring powder以海产鱼、海水虾、海水贝、海水蟹类酶解物或其他浓缩抽提物为主原料,以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等为辅料, 经加工而成具有海鲜味的复合调味料。【要求】加工用水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原料要求虾类应符合 NY/T 840 的规定;鱼类应符合 NY/T 842 的规定;海水贝类应符合 NY/T 1329 的规定;海水蟹类应符合 NY/T 841 的规定。食用糖应符合 NY/T 422 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 NY/T 1040 的规定;香辛料应符合 NY/T901 的规定;淀粉应符合 NY/T 1039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味精应符合 NY/T 1053 的规定;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生产过程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及加工质量管理应符合 GB 27304 及 SC/T 3009 的规定。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实验仪器制备,推荐使用】氨基酸态氮、总酸、食盐的测定
京都电子KEM 电位滴定法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
【检验方法】
氨基酸态氮,g/100g GB 5009.235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总酸(以乳酸计),g/100g GB/T 21999-2008 中5.3"总酸"GB/T 21999-2008 蚝油食盐(以NaCl计),g/100g GB 5009.44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