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400-2024 荞头(藠头)罐头
京都电子KEM产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手持折光仪 BX-1、全自动数显折光仪 RA-600 检验荞头(藠头)罐头 -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氯化钠含量、总酸含量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荞头(藠头)罐头的原辅材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及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荞头(藠头)罐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荞头罐头 canned AIIium chinense
藠头罐头
以荞头(藠头)(Allium chinense G. Don)为主要原料,经腌制、发酵等处理,调配、装罐、密封、杀菌、冷却等工艺制成的罐藏食品。
外膜 membrane
附着在荞头颗粒表层的残留表皮。
脱落外皮 peeIing skin
脱落在罐头内容物中的荞头表皮。
颗粒完整 integrity particle
荞头颗粒表面无裂痕,无残缺,无机械伤。
产品分类及代号
产品分类
根据荞头大小不同分类
分为大、中、小和特小四个类别。
根据调味方式不同分类
分为酸甜荞头罐头和咸辣荞头罐头。
产品代号
必要时,产品代号见表1,如表中未提及的产品代号则参照 GB/T 41900 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要求
原辅材料
荞头
采用新鲜良好、成熟适度、呈乳白色、颗粒完整、直径在7mm~28mm、把长不超过横径的荞头。不应使用青色、红色、黄色或灰色荞头。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食用盐
应符合 GB/T 5461 的要求。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
其他原辅材料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要求。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要求。

净含量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
食品安全
应符合 GB 7098 的要求。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按 GB/T 10786 描述的方法测定。
GB/T 10786-2022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实验仪器制备,推荐使用】
产品介绍链接:
京都电子KEM 全自动恒温型数显式阿贝折射仪 RA-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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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含量
按 GB 5009.44 描述的方法测定氯化物的含量(以Cl-计),并按式(1)计算氯化钠含量(以NaCl计):

式中:
X ——试样中氯化钠的含量,%;
X1——试样中氯化物的含量(以Cl-计),%。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总酸含量
按 GB 12456 描述的方法测定。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产品介绍链接:
京都电子KEM 电位滴定法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

自动电位滴定仪操作视频: